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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文件规定,经公开招聘考核并经学校领导办公会同意,拟聘用翟创彦同志到广州医科大学工作,拟聘人员公示已于2016年7月4日完成。经核查,现对该同志的部分原公示信息进行更正并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2日 二、拟聘用人员简况: 三、联系部门、电话、地址: 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020-37103034 广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020-3710318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邮编:511436) 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25日 拟聘用人员简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hrssgz.gov.cn/rczp/sydwzp/sydwzpjggs/sydwzp_jggs/201607/t20160725_249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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