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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山东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内容
    各位考生及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
    地点:研究生处综合业务科知行楼107室
    复试时间:2014年1月18-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工程硕士
    1.GCT有学位总分不低于184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位总分不低于194分,单科不低于30分;有学位总分大于等于200分,单科大于等于24分,无学位总分大于等于210分,单科大于等于26分。(不含化学工程与项目管理领域)。
    2.项目管理:GCT总分不低于188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198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205分,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40分。
    三、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符合学校规定复试线的考生到研究生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详细流程见附件二)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提交的上述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授予学位证明、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3.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013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三)资格审查要求
    1.严格按照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所列各类别招生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认真审核考生本人信息和毕业证、学位证是否属实。
    3.严格按照复试通知中要求考生应提交材料收齐装订,按照学校下发信息库顺序排序于2014年1月20-21日交研究生处综合业务科。
    4.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能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调剂
    我校法律硕士受名额限制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工程硕士等类别接收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3〕40号文件规定,2013年均不进行跨省区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
    2.今年拟调剂我校的工程硕士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内院校,GCT全国联考总成绩在186分以上,单科成绩28分以上,并需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按照我校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后到相关学院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和面试。原则上(个别高分的除外)不接受无学位考生的调剂。
    四、相关考试与面试
    考生需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或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一)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1.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8日14:00-16:00(笔试)。考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学校巡视检查。
    2.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3.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命题
    工程硕士专业课命题不得少于2套,由学院分管领导随机抽取1套。命题和阅卷的招生学院,务必保证专业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试卷和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纸由学院统一装订成册存档,原始试题及答案与复试名单一并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政治理论考试
    1.法律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14年1月 18日,14:00-16:00。
    考试地点:法学院另行通知。
    政治理论参考书目:《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参考》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编(购买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A103室,电话88364074)。
    2.法律硕士的面试由法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法学院通知考生。
    五、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录取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招生学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复试中有考生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有关资格审查及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予以公布,并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研究生处综合业务科备案。
    (二)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关,对2000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全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验证并打印学历证书查询件,查询结果须秘书签字确认。对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信网不能查询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军队院校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因以上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认证工作,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和录取。
    (三)学院根据考生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的情况,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4年1月21日前将《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资格审查表报送研究生处综合业务科。
    (四)研究生院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经学校批准后,于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
    有关单位联系电话:
    研究生处:(0631)5688926 韩老师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0631)5688338郭老师
    商学院(项目管理):(0631)5688064 刘老师
    法学院(法律硕士):(0631)5688923 门老师
    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2014年山东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学信网学历认证流程
    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来源于山东大学(威海)研究生处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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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5: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