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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为了使你顺利完成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任务,按期毕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要求你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做出如下承诺,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学校集中授课时间参加学习及课程考试,一学期旷课1周或请事假累计2周,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2、本人将按照学校的规定,每学年春季开学时,一次性缴清本学年学费(每生每学年9000元,学制3年),提交学位论文时缴清第3学年学费。不按期缴清学费,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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