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其中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岗位的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桐庐满2年(或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和是否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报考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转业)证;属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注:报考桐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教师、桐庐县文化馆舞蹈编导、桐庐县民兵武器装备库保密员、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等岗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