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大学2014级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与目的,为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学院组建工程硕士招生办公室、二个复试小组、纪律监察组和试卷管理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招生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吴 攀 成 员:骆科杨 徐 进 陈 筠 周丕康 刘 方 吴永贵 左双英 秘 书:罗 敏 2、监察小组 骆科扬(组长) 徐 进 3、试卷管理组 骆科扬(组长) 綦 娅 罗 敏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拟复试名单; 3.组织安排好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复试小组工作; 4.组织各学位点成立由3-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复试小组; 5.负责组织学院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面试等;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 8.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9.公布复试结果,并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10.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秘书一名,负责组织安排复试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课笔试及面试。 (二)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确定本类别(领域)的复试科目; 2、命制笔试科目试题; 3、设计综合面试方案; 4、具体实施本类别(领域)的复试工作,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并提出是否拟录取建议。 复试小组应配有秘书一人,记录复试过程,协助复试小组做好成绩记录和录取成绩计算,并将复试原始材料整理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监察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复试小组是否严格、规范的按照学校及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完成复试工作; 2.检查各学科的复试内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复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合理性建议。 (四)试卷管理组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机密保密制度进行试卷的保密工作; 2.试卷袋必须由监考教师和监察人员共同拆封; 3.评卷工作完成后,试卷交研究生科统一保管; 三、复试内容与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21日早上10: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贵州大学花溪西校区资环楼研究生科415室 2、资格审查内容: (1)审核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 (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注:请考生自选方向,以上笔试科目四选一 2、笔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14:30—16:30; 3、笔试地点:贵州大学花溪西校区资环楼521; 4、要求:请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面试 1、环境工程 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资环楼516。 2、地质工程 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资环楼422。 四、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1)将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 (2)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笔试成绩´30% + 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成绩´70%; (3)总成绩=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二)录取要求 (1)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由各复试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经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五、监督电话 0851-3627639 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4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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