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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鲁教学字【2014】2号《关于同意13所学校试行单独招生的批复》及鲁招考【2014】16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 国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1978年设立为潍坊教育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1998年成为山东省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潍坊市各高职院校中举办专科层次高等教育时间最长的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总参谋部和教育部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被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省自考委、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被潍坊市政府表彰为“科教兴潍先进单位” ,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774人,其中夏季高考考生113人,春季高考考生661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日期:2014-03-11]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鲁教学字【2014】2号《关于同意13所学校试行单独招生的批复》及鲁招考【2014】16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 国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1978年设立为潍坊教育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1998年成为山东省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潍坊市各高职院校中举办专科层次高等教育时间最长的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总参谋部和教育部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被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省自考委、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被潍坊市政府表彰为“科教兴潍先进单位” ,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774人,其中夏季高考考生113人,春季高考考生661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合计 学制 学费(元/年)
文史 理工 计划 专业类别
英语教育(儿童英语方向) 2 1 2 教育文化 5 三年 4800
应用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2 2 2 商品贸易 6 4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2 13 信息技术 17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游戏设计方向)     20 信息技术 20 50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2 2 2 信息技术 6 5000
网络营销     13 商品贸易 13 5000
学前教育 2 1 360 教育文化 363 4800
市场营销 5   27 商品贸易 32 4800
物流管理     15 商品贸易 15 5000
工商企业管理 1 1 5 文秘服务 7 4800
电子商务     2 商品贸易 2 4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7 23 71 机电交通 101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 1 13 机电交通 15 500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2 制造维修 2 5000
数控技术   1 25 制造维修 26 5000
会计电算化 4 3 43 财会金融 50 5000
会计与审计     2 财会金融 2 5000
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方向)     2 财会金融 2 5000
工程造价 5 5 3 土建水利 1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5 4 6 土建水利 15 5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   6 土建水利 8 5000
建筑工程管理     2 土建水利 2 5000
建筑设计技术 2 2 2 土建水利 6 500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15 4 2 化工医药 21 5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2 化工医药 2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13 化工医药 13 5000
食品加工技术     2 餐饮加工 2 5000
生化制药技术     2 化工医药 2 5000
商品花卉 2 2 2 农林果蔬 6 5000
合 计 59 54 661   774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十条 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网网上报名(http://bm.wfec.cn)。
    2.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同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信息。
    第二十一条 报名准备: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100元;
    第二十二条 报名资格审查:
    4月10日考生到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并于4月11日-12日到校现场确认信息、交费、领准考证。
    第七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二十三条 考试由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及考核内容。
    高中生
    (一)职业技能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笔试或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50分;
    4.测试时间: 4月12日8:30开始。
    (二)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时政等);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4.考试时间:4月13日8:30--11:00。
    中职学生
    (一)职业技能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操作或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80分;
    4.测试时间: 4月12日8:30开始。
    (二)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时政等);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20分;
    4.考试时间:4月13日8:30--11:00。
    第八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的总分数及各科类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第九章、考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 考生待遇: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传真):0536-3276917 3276312
    学院网址: http://www.wf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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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