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海南省2014年职业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公告 |
内容 | 2014年职业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10月26日进行。今年的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报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市(地)、县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类别和领域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代码为920100,包括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会计和艺术硕士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 三、招生限额 各招生单位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见附件1,该招生限额单独使用,不与本单位当年其他专业学位招生限额合并使用。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工作 考生于7月1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海口市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进行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考试工作 考生须参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8:30−11:30,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五、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 海南省考试局 2014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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