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今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以博士毕业生为主,紧缺专业及管理岗位接收少量优秀硕士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接收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5、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所需专业、学历要求 注:优秀硕士或优秀本科毕业生须是985大学、211大学或重点大学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5月13日下午6时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呈贡主校区行政楼327室) 联系电话:0871-5941536 邮寄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1号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650500 2.应聘者按照我校的招聘条件、要求,将自己制作的求职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报名(须在求职材料上明确所报岗位),以邮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原件与复印件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或到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呈贡主校区行政楼327室)进行现场报名。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报名,原件的审验可放到面试阶段。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部门于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后2周内由学校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本人,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4.笔试和面试时间以学校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笔试及面试由学校各用人单位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招聘工作根据工作性质及专业要求分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上机操作等部分)。笔试内容和命题要体现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体现教书育人的精神(用人部门根据学科要求命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硕士或优秀本科生须参加笔试,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为拟招聘岗位数的3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含各类高端人才引进)。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序,1:1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最终由学校组织考核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考核录用相关手续。 六、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5910376。 云南师范大学 2011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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