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公告 |
内容 |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拟在市内公开选调3名直属事业单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新闻中心管理岗9级职员(2名); 深圳市大鹏新区档案管理中心管理岗9级职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职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涉及年龄、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等具体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以及深圳特区报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管委会办公大楼1216室,联系电话:28333220。 2.报名提交材料 ①《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附一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②职员聘用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验证证明可在办理调动手续前补交); ④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可在组织考察前补交)。 3.资格审查 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线为75分。 2.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及考察公告将在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上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各职位按1:1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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