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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贵安新区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第一号)》的要求,将对进入试教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3年9月8日星期日 (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 17:00) 二、复审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第九教学楼一楼大厅(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三、相关要求 (一)请准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本人满足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在编在册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业绩材料)。 (三)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将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该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予以取消。 (四)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试教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联系电话:0851-8266813,手机:15885078284) 贵州贵安新区2013面向全国公开招考、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