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洛阳市吉利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范围和对象分为A、B两类: A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B类: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截止2013年9月30日在吉利区农村连续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或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20名,其中面向A类人员招聘18名,面向B类人员定向招聘2名(不限专业)。详见《2013年吉利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学历要求: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9月30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B类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3年吉利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或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凭低保证及户口本可免交考务费。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 洛阳市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3、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④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⑥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 B类人员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大学生村干部需要提交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在吉利区农村任职和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需要提交洛阳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其中初中地理职位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5、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4、笔试成绩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www.jili.gov.cn)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www.jilihr.cn)进行公布。 (三)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笔试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 试讲采取在吉利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将在吉利区人民政府网(www.jili.gov.cn)和吉利区人力资源网(www.jilihr.cn)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察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凡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在吉利区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生违规违纪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吉利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917037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吉利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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