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金华市金东区2014年教师招聘简章(一) |
内容 | 根据金东区委办《关于2014年度教育、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的批复》,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金东区大学生村官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在金东区农村任职满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的现任大学生村官;在金东区担任大学生村官满两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离岗3年内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21日前。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6名,实际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数相应增加到招聘简章(二)小学语文的计划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29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金华市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行政大楼0508室,联系电话:0579—82178217)。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2张。并提供由所在乡镇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身份证明、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前事先填写或打印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粘贴好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成功者的信息表由金东区教育局加盖公章返还报名者一份,作为准考证使用。笔试、体检、录用等环节都将用到该信息表,请报名者妥善保管该信息表,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联合进行。 (二)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教育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地点:金东区教育局教育中心(地址:金华市五一路新建巷42号)。 (三)体检、考察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和考察标准分别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教师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⑴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⑵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⑶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⑷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⑸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⑹在工作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在应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⑻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81336 0579-8217678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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