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是一家隶属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主要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和全市电子政务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电话:0574-89182297,联系人:朱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政府网站或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8月20日在宁波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由电子政务办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对象。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3、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上机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应急处理等。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的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的2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民政府网和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已申报参公,如批准参公,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将不列入参公对象,进行分流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2527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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