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2014年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按照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等文件要求,2014年开展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课教师、财务管理、网络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普通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招聘数量:共8名,其中: 研究生学历:结构、岩土、力学、防灾等专业2名(男女不限) 本科学历: 土木工程专业2名(适合男性) 软件工程1名(适合男性)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1名(适合男性)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1名(适合男性) 网络工程1名(适合男性)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 2014年人员招聘报名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jgjt.cn/)予以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ianxiaobgs@sina.com。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2-60267600 (二)资格预审 2014年6月20日(上午9:00-下午4:00)在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北院院内(河西区郁江道61号)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 由学校人事部门整理应聘人员信息,经学校招聘小组审核后,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通知其进行考试。 五、考试或考核 考试或考核方式:分笔试、面试及试讲两个部分。 (一)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内容:与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按专业设置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6日 笔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郁江道61号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北院院内。 (二)面视及试讲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参加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的面视及试讲。面试及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和所授课程专业内容。同时参照天津市有关公开招聘的面试规则进行。如参加试讲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可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视及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以百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以卷面考试成绩为准,占总成绩的40%;面视及试讲成绩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集体评议结果为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加面视试讲成绩为考核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必要时,后续递补。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正式聘用。 八、咨询、举报投拆电话 咨询电话:60267600 举报投拆电话:58393370 201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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