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广大考生: 根据2014年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安排,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线已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4年7月22日-26日。为便于考生面试,将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地州 |
考核时间 |
昌吉州 |
7月22日 (600人,21日报到) |
哈密地区 |
塔城地区 |
吐鲁番地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 |
伊犁州 |
7月23日 (585人,22日报到) |
阿勒泰地区 |
博 州 |
巴 州 |
7月24日 (543人,23日报到) |
阿克苏地区 |
克 州 |
喀什地区喀什市、巴楚县、伽师县、麦盖提县、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泽普县、塔县 |
7月25日 (558人,24日报到) |
喀什地区莎车县、叶城县、英吉沙县 |
7月26日 (568人,25日报到) | 二、面试地点 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三、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的考生。 四、面试内容 以自治区教育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公布的《2014年自治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说明》规定的内容为准。 五、面试准备材料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30、下午:15︰00(北京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办理领取面试准考证等手续,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其他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不再计算总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