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编号 |
AP20141023 |
岗位名称 |
副教授 |
设岗单位 |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
学科名称 |
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
方向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应聘条件 |
学历 |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
5年及以上讲师的任职经历,或博士毕业后在高校或研究机构工作两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
外语水平 |
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者亦可。 |
年龄(填写不超过多少周岁) |
不超过40周岁。 |
研究水平、教学经历 |
科研:任现职以来,至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相当量级的国家项目1项,年均到校且属于本人可支配的科研经费至少10万元;或至少主持单项经费不低于30万元的应用研究项目或相当量级的国家与部省级应用或应用基础科研项目1项,年均到校且属于本人可支配的科研经费至少30万元。任现职以来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授权发明专利3篇(项)以上。 |
知识和能力背景 |
掌握系统的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掌握相关研究的实验技能和方法,有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院所学习和工作的经历,能独立开展相关专业方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岗位目标 |
在本学科方向的基础或应用研究上取得较为重要的成果,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在科研和教学上达到既定目标,并做好学校、院系的学科、发展等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活动。 |
岗位职责--教学任务 |
本科生教学 |
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一门及以上,不少于2学时/周,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指导本科毕业论文。 |
指导研究生 |
聘期内培养2-3名硕士学位研究生。 |
指导博士后及进修教授 |
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进修教师。 |
岗位职责--科研任务 |
1、独立或参与开展本方向的科学研究工作,在岗期间申请并获得至少1项本研究方向的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 2、聘期内每年以第1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SCI)至少2篇。 3、参与本方向的国内和国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
岗位职责--社会工作 |
完成必要的社会服务工作。 |
岗位职责--其他工作 |
1、完成院系指派的必要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学科组相关活动,完成必要的工作。 |
招聘范围 |
校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