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2015年湖南省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公告
内容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市州、县市区民(宗)委(局)、教育局、公安局: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资格审核工作操作办法》(湘族通〔2011〕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9号)文件要求,经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研究,现就我省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民族加分政策和适用范围
    2015年4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9号),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我省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分设了全国性加分和省内地方性加分两个类别,并重新设定了加分分值和适用时间、范围:从2015年起,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适用的政策保持不变;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它散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聚居区以及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汉族考生加5分,仅限于省属高校2015年、2016投档时适用,2017年及以后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级相关部门按照新政策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并对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作出相应调整。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核工作程序
    新的民族优惠加分政策,设置了不同类别以及不同适用时间、范围的加分项目。为了切实促进公平,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新的政策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依照湘族通〔2011〕1号文件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户口由散居区(含人口过半县)迁入聚居区、由其它散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考生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同时,为了优化服务,简化审核程序,对无民族成份变更和无户口变迁的考生,可以取消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程序,由相关县级民族部门、公安部门直接审核,报市州民族工作部门备案。
    三、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各级民族、教育、公安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负责本地区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组织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审核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严格把关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考生信息搜集核定工作,特别要查清考生户口、民族成份的变更轨迹。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对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加强对户口迁移考生高中阶段学籍的审核把关,扎实做好审核信息的录入、汇总和公示工作,并按照新的加分政策对符合享受条件的考生按优惠类别实施加分。
    四、进一步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策调整后,各地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任务加重,维护高考秩序和社会稳定责任进一步加大。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争取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支持。民族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统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确保人员到位、培训到位、经费到位,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审核工作任务。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15年4月7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
    2、湖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名单
    3、湖南省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名单
    易贤网温馨提示:
    《审核表》来源于鹤城教育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4月13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