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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市龙华新区2016年优秀教师选聘公告
内容
    为加强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区教育高质均衡发展,新区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选聘一批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即196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一)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见附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二)报考10、11、12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③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优秀校长、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报考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岗位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四)其他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条件的。
    二、选聘计划表
    参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按照学校制定选聘计划、公共事业局审核、统一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选聘到常设岗位的,由各学校组织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需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一份由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由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上交公共事业局,由公共事业局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考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
    报名地点及联络人见附件3。
    (三)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26日
    资格初审地点:清湖小学礼堂
    资格初审时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选聘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
    (1)《龙华新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荣誉材料;
    (7)选聘计划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五年内不得参加职员应聘。
    (4)选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选聘人员需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6)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反馈。
    经公共事业局统一资格审查后,反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至学校进行考试考察。
    五、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学校组织实行,考试考察方案由各学校拟定,上交公共事业局备案生效后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试方式、考察办法、考官组成人员、考试考察时间地点。
    时间及地点由各校自行安排并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人员,须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考试考察结果由各校公示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上报公共事业局。
    考试考察结束后,按各校选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华新区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及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公示。
    六、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公共事业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龙华新区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ggsyj.szlhxq.gov.cn/)及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7天。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月19日
    附件:
    1:龙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优秀教师选聘计划表
    2:龙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龙华新区选聘选调优秀教师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表
    4: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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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8: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