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㈠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具备普通中等学校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商丘市永城市2016年招聘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