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漳州市华安县教育局2016年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通知 |
内容 |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配原则 1.坚持个人自愿报名,学校择优推荐相结合原则; 2.坚持“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结构合理”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选配学校及学科名额 1.华丰中心小学: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体育教师1名; 2.华丰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5名。 三、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从学校安排; 2.在本县农村学校任教满三年(2013年8月31日前入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国民教育学历);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任教师参加工作如期转正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4.每位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相应的学科岗位。申报对象可依据毕业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任教学科申报学科岗位。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24日,申报对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委托考试端口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 2.申报对象应填写《2016年华安县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申报表》(附件1)。 五、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选配办法 采用笔试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形式,择优选配。笔试成绩占60%,量化考核成绩占40%,总分100分。若出现同分情况,按专业成绩、考核量化积分、综合考试分依次优先考虑。 1.笔试: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6〕5号)有关规定执行。 2.量化考核:(1)申报对象应依据量化积分细则(附件2),如实填写量化积分情况表(附件3),经个人自评、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备审,逾期不予受理;(2)县资格审查组将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核实量化积分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3.公示:经考察,被确定为拟选配人选的,在华安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影响选聘或弃权造成的缺额,按选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相关要求 1.为加强对选配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确保选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成立2016年选配华丰中心小学、华丰中心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选配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 2.已聘为中级、高级教师职务的被选人,选配到新学校后应重新参加中、高级教师职务竞聘,若选配的学校没有中级、高级职务岗位,应自愿低聘。 华安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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