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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等工作已经完成,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现将各招聘单位考核具体安排公示如下: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在各招聘单位进行。 2、考核顺序和考核内容于考核当天抽签决定。 3、采取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面试、试教分别进行;采取面试、试教、技能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面试、试教同时进行。 4、面试、试教、技能测试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得分。 6、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候分,并在其后一位考生考核结束后到考核室领取本人的成绩通知单;技能测试成绩通知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天发给考生。 7、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当天在招聘学校公示栏或 网站公示。 8、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否则不能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视为自动弃权。 建议考生提前实地考察乘车路线,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核评分标准  三、监督电话 0731-84907996 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4899756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 0731-84899737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53 84899741(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考核具体安排一览表 附件2.技能测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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