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舟山市岱山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招生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岱山县教师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16年岱山县实施定向委培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岱山县计划定向培养教师11人。其中小学全科教师2人,中学紧缺学科教师9人(其中初中语文、数学、科学学科教师各1人;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物理和化学教师各1人)。初高中语文教师在报考文史类考生中招收,其余均在报考理工类考生中招收。 二、招生对象 具有岱山户籍,当年报考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愿意接受并通过教育部门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用人要求的资格审核,有志于从事海岛中小学教育事业,并与岱山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三、定向培养招生院校 1.中学紧缺学科中初中学科教师由杭州师范大学承担定向培养任务,高中学科教师由浙江师范大学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2.小学全科教师由湖州师范学院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2016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岱山户籍的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具体程序如下: (1)意向报名:凡意向报考上述岗位并且高考分数达到相应培养学校专业批次分数线下20分内的考生,均可以参加报名。报名时间在高考一批分数线公布后,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时考生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由相关承办培养院校适时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填报志愿: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将书面志愿填报表送至岱山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4)网上公示:对通过面试并且填报志愿的考生,在岱山教育网进行公示。 (5)投档及录取:省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填报进行投档,由承办院校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安排在承办院校各专业同批次的提前批进行。 (6)签订协议:被录取的考生与岱山县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 五、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县教育局将每年去承办院校现场了解定向委培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岱山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具体商定。 六、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岱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全科或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任教。服务期不少于8年。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和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本公告系招生前期宣传之用,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岱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4472063 岱山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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