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漳州市诏安县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内容/时间及操作办法 | ||||||||||||||||||||||||||||||||||||||||||||||||||||||||||||||||||||||||||||||||||||||||||||||||||||||||||||||||||||||||||||||||||||||||||||||||||||||||||||||||||||||||||||||||||||||||||||||||||||||||||||||||
内容 |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面试工作,根据闽教人【2016】5号和《漳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诏安县2016年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对象 根据《漳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的要求,面试对象的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7:30时 地点:诏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诏安县边城中学南侧) 2、面试内容: ⑴说课或才艺表演 ①研究生:自选我县高二年级2015-2016学年度相应的学科教材某一章节(课时)教材内容进行说课(美术的使用高一的教材)。 ②中小学音乐:唱一首歌和自选一种乐器表演(可自带乐器)。 ③幼儿园:采取随机抽签讲述一段幼儿故事和自选唱一首歌或跳一段舞。 ⑵提问答辩 评委通过提问、答辩等方式评价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四、操作办法 1、设面试考生休息室、面试室若干间。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生休息室后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按学科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的顺序。 2、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间15分钟内采用说课或才艺表演和评委当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用普通话进行答辩)。说课的考生结束后,将说课稿上交评委(在说课稿的左上方注明顺序号)。 3、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评委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4、面试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由3位评委分别评定后,采取当场计票法产生综合评定结果,2位及2位以上评委评定为合格者,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7:30前到考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应马上离开考场。 3、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的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实行回避制度。 5、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有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上交集中保管。 六、面试的组织领导 1、成立面试工作组:(由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等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评委在全县各学科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按类别组建面试评委组,各评委组确定1名组长。 3、考室设计分、记时员1名;设监督员1名。 七、监督检查 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并接受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的全程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诏安县教育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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