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选调、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7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2016年11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在职教师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