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洛阳偃师市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偃师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洛阳市编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事业全供)。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偃师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偃师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编办组织实施。成立偃师市招聘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宏伟任组长,副市长赵丽任副组长,成员由人社、监察、编办及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郑现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录用人学校为:偃师高中、偃师五高、偃师实验高中。录用分配办法:将拟录用考生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到低排序,结合用人学校学科需求计划数,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学校,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低者,在剩余职位中选择。 四、报考条件 (一)年龄要求 截止2017年6月30日, 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7年7月1日(含)以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年月:1982年7月1日(含)以后)。 (二)学历要求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其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偃师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379-67728433)。 六、其它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anshiedu.cn/)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偃师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偃师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偃师市人社局事业科地址:偃师市区商都路67号东办公楼二楼(偃师宾馆西隔壁)。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728433 监督电话:0379-67732111 点击下载>>> 1.偃师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2.偃师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偃师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表格及证明可从邮箱ysgkzp@163.com密码67728433中下载 ) 点击下载附件1-7.doc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2017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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