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考察和资格复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考察和资格复查时间:8月31日-9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考察和资格复查地点:偃师市教育局(兴隆街39号)一楼档案室。 三、考察和资格复查提交材料: 1.偃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6.个人人事档案。 四、按照《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未按规定参加考察和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点击:下载附件1-2.zip 1.偃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2.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和资格复查人员名单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