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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年成都崇州市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内容
    为加强崇州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要求,结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17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四)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获地市州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及以上荣誉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五)符合《崇州市教育局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 31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3日—8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崇州市崇庆中路148号市教育局二楼)报名,咨询电话028-69263870。
    (三)报名程序
    1.上交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填写报名表1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
    2.资格审查。由崇州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3.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者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应聘者在《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招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崇州市人社局部门网站、崇州市教育局部门网站公告,不再单独进行通知。
    六、考核
    由崇州市教育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方式: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无学生试讲)及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三)考核内容: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管理)理念、专业技能等;
    (四)考核成绩计算:
    1. 崇州市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测试×60%+学科专业知识答辩×4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崇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总成绩=无学生试讲×50%+学科专业知识答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总成绩=无学生试讲×70%+学科专业知识答辩×3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将于考核结束后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崇州市人社局及教育局部门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或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及以上。
    九、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委员会)。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教育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电话:028-62188076(崇州市教育局)
    028-82313239
    028-82313245
    崇州市教育局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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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20: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