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09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面试体检及相关通知 |
内容 | 关于公布2009年云南省定向政法院校(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笔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09年云南省定向政法院校笔试阅卷完毕,各位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现将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信息的查询 为保障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报名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仅可通过指定的官方网站云南考试网http://www.ynrsksw.cn/index.asp查询,通过部队报名的考生的笔试成绩由省军区统一发布。 根据招考公告,经研究,现划定笔试成绩40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并已含教育入学考试的加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该岗位拟招考数2倍范围以内的人员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特别地,报考检察院系统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未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或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成绩为0分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也不进行资格复审,其余参加过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人员按招考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同时在上述网站公示。 由于中央对本次考试的时间安排非常紧凑,按时间安排无法开展查分服务,特此通知。 笔试成绩根据公告,按如下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行测 + 申论)/2 + 民法学/1.5 + (文化综合 + 加分)/1.5 + (专业综合1+专业综合2)/3]/2 二、资格复审 拟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工作由云南省军区负责。 通过网络报名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招考公告的通知,请于2009年9月18日9:00至16:00在云南警官学院本院警体馆(昆明教场北路)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需要学位证)原件(若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尚未偿还学校暂扣相关证件的,请提供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准考证(准考证若已丢失,可以登录报名网站重新下载打印),已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未就业证明可以为如下任意一种: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报到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 3.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遇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将视情况对相关人员给予取消面试资格或5年禁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并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予以递补。由于时间紧迫,递补工作只在9月18日资格复审结束后的16:00-24:00间开展,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通畅,递补人员携带资格复审要求的相关材料于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参加后续的面试工作。 2009年云南省定向政法院校的面试定于2009年9月19-20日在云南警官学院本院科技楼举行(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9月19日的面试对象为拟退役和已退役的报考专科学历的高中起点的士兵,2009年拟退役士兵请于9月19日8:00前到达考试地点,已退役士兵请于9月19日13:30前到达考试地点。拟退役士兵需携带士兵证、已退役士兵需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9月20日的面试对象为大专以上(含)学历的报考专升本以上(含)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专升本岗位的考生请于9月20日8:00前到达考试地点,报考硕士和本科二学位岗位的考生请于9月20日13:30前到达考试地点。大专以上(含)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迟到30分钟的考生,视为本人弃权,不得再参加面试。 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本次面试全部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考生和考官在考试前双向抽签(即考生抽序号,考官抽考场),抽签完毕随即按抽签顺序及考场开始面试。 每天上午的面试成绩于当天中午13:30左右予以公布,每天下午的面试成绩于当天下午19:30左右予以公布。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及父母姓名,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四、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行测 + 申论)/2 + 民法学/1.5 + (文化综合 + 加分)/1.5 + (专业综合1+专业综合2)/3]/2+面试成绩}/2 根据省检察院此前的公告,检察院藏汉双语岗位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检察院藏汉双语岗位综合成绩={[(行测 + 申论)/2 + 民法学/1.5 + (文化综合 + 加分)/1.5 + (专业综合1+专业综合2)/3]/2+(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2}/2 五、体检考核 笔试与面试合成综合成绩后,为方便外地考生,从9月21日起至9月22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按1:2的比例进行体检,其余岗位的按拟录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云南省红会医院干部体检中心十二楼。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要吃油腻食物,并在体检当天空腹前往。体检费用为300元/人,请考生自行准备。 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由用人单位在体检中心对体检人员进行验证,并带领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的安排: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请于9月21日7:30到上述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司法、监狱系统的考生,请于9月21日9:00到上述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请于9月22日7:30到上述医院进行体检。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与考生所在地的派出所、学校或单位联系开展,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六、报考公安部门考生的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部门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请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于9月21日上午8:00到云南警官学院本院警体馆集中,开展体能测试。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200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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