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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中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汽车驾驶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驾驶员10名。 二、选调范围:全县在册在编县级机关及县级事业单位中从事汽车驾驶的工作人员。 三、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 3、从事汽车驾驶5年以上,具有汽车驾驶高级工及以上工勤技术等级证书; 4、属于全额财政供养单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 上等次。 四、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25日 五、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218565) 六、选调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面试、考察,提出初步选调人选,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 七、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保 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者,属于占用原机关工勤编制的,人随编走,调入县政府办公室工勤岗位,从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驾驶员工作;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同时,按相关规定享受出车补助。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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