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已通过说课的同学们: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我处代领了2014年度我校学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为了便于同学们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2014年我校已顺利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说课人员
 二、领证时间:8月11日—28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30)
 三、领取地点:前湖校区六栋学工楼407室
 四、领证要求:
 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
 2、代人领取: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背面写好委托书,格式自拟
 3、领取后在登记表上填好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及签字确认,如果是代人领取,必须签代领人的名字并在后面注明(代)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