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5号)和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做好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具体工作的通知》,原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2014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原《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原《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原《房地产经纪实务》)4科。考试大纲不变。 三、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按照规定,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四、证书。从2015年起,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规定,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附件:2015年黑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