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重庆市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医疗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5〕99号)和《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重庆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专业及时间 (一)考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考评对象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其中,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三、报名及资格现场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附件2)。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指定的科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初审后,在《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上加盖卫生计生委公章,并填写《2015年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1.确认时间:2015年9月20日—2015年10月9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 2.确认地点: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5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1份 (3)从事报考专业医用设备使用工作两年以上工作证明(需盖工作单位鲜章,证明模板见附件3)1份 (4)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师类专业者提供)1份 (三)资格复审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须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初审合格考生材料及《2015年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4)上报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考试部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考生可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查询。考评合格者将获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22楼2214室; 联系人:唐毓羚、杨波 联系电话:023-63651231,63651136 七、其它事项 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接本通知后,及时明确本区、县(自治县)现场确认时间、科室(地点)、联系人等,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辖区各医疗机构,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按时报考。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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