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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13日起接受批文及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1月13日—2月6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18053、5668589 三、所需材料: (一)批文原件(即取得资格的通知); 1、批文原件可在办证时先在7号窗领取。 (二)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三)以下人员因照片不合格,请提供一张2寸和申报时一致的个人彩色清晰证件照(办证用),名单如下。 吉莉华 蔡宁芳 陈文蓉 李雄娟 黄 虹 卢凤艳 杨碧红 黄光干 陆镜如 陈锦秀 杨任孙 谭明文 李新蓉 潘启多 廖 容 陶文清 韦家强 韦碧娟 黎小燕 何自平 韦卫红 淡翠云 杨海宁 周秀越 南宁市职改办 2016年1月8日 附件: 1、2015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0ca37f93-fbe2-4b28-ac47-a58701136221 2、单位委托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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