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2016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公告 |
内容 | 为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将做好2016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今年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下列人员: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未参加过教学实习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3、教学实习类别不符合要求(指实习的学段、学科与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不一致、实习单位及实习时间长短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测评报名 按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员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人事科(股)自愿报名; 市直学校、玉溪师院、民大文化学院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后,再分别报送相应认定机构; 报名时间:3月14—18日。 三、组织测评 按照《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将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测评工作拟定于4月进行,准确时间另行通知,讲课用教材、讲课内容、方式、要求、如何备课和准备等细节也将一并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规定执行,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次180元,报名时交付。 2、报名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讲课测评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申报科目须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4、报名后请留意市、县区教育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公告(玉溪教育网http://www.yuxiedu.com/;微信公众号“玉溪教育”,微信号:yxjy00,关注后请注明2016讲课测评,以便精准发送相关消息;QQ2179197083),并保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5、测评成绩将于测评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市教育局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成绩通知单。 6、测评合格人员及符合要求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待教育部认定系统开放后,即可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方式、认定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稍后发布的2016年玉溪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各网站、平台的通知。 玉溪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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