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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审查时间为3月29日-3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一)新考生 1、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网上交费通知单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5)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6)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不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7)港、澳、台居民:提交相关《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二)老考生 参加过该项考试的中级考生,今年报考同级别考试的,其他要求与新考生相同,但不需到现场资格审查。各科成绩有效期仍为助理社会工作师1年、社会工作师连续2年。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民政局办公室审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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