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精神和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4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积极引导各类中等教育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单招报考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按照规定:每名考生只能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免试考生的计划,包含在招生院校本年单独招生计划之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4月7日前截止 特别提醒:因计划有限,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提前结束报名,关闭报名系统。报名情况以交纳报名考试费人数为参考依据,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zhaosheng.sdzy.cn)。 2.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现场报名,同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信息。 (三)报名准备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120元。 (四)报名资格审查 4月9日考生到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五、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50%。 2.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外语,选考科目是数学或计算机其中一门;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外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普通高中毕业生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不同试卷,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不超出2013年山东省高职对口考试大纲。 3.专业素养测试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50分,为便于评判,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分值范围分别为A等120~150分、B等90~119分,C等60~89分、D等为60分以下。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面试专家包括学校教师、企业技术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侧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测试。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4月12日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2.考试时间及安排: 3.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若同一区域考生相对集中或超过60人,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设分考点。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凡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书作为加分依据: (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优秀学生(优干)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省级加30分,市级加20分)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加30分)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加20分) (4)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中级加20分,高级30分) 注: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计算。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参加专业素养测试,其文化考试免试。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我院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科类分专业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分科类分专业录取。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可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五)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名单:4月17日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4月22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八)4月24日左右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九)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我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对于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九、时间安排
十、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邮政编码:261054 联系电话:0536-8187758 8187753 8187491 传真电话:0536-8187753 学院网址: http://www.sdzy.com.cn 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sdzy.cn 乘车路线:从潍坊火车站乘69路、71路公交车,或从汽车站乘69路公交车直接到山东科技学院(浮烟山北麓)下车。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相关政策和信息会及时发布在上面。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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