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生需出具的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已毕业考生: (1)本市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档案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已毕业考生: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 (2)我市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档案存放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存放在我市的证明)(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 档案人事关系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工作的已毕业考生: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 (2)正式劳动合同和我市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本市居住证)(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4、驻秦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和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统一制式,样张见附件,空白电子版可在公告链接中下载;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审核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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