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按规定,需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社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教学能力测试由深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一致的社会人员; (三)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测试时间 (一)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直至测试结束。 (二)具体参加测试人员分组名单和测试时间详见《2016年龙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安排表》(附件1)。 (三)参加测试人员需在7:30前到达指定考场签到、抽签;迟到30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测试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平安里学校(详细地图见图1) 四、测试内容 (一)测试分试讲和现场问答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现场问答成绩分别达到合格线(即60分)以上方为合格。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试讲课题(内容)于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后在龙岗教育信息网(http://www.szlg.edu.cn)公布。试讲使用的教材及版本见附件2,考生要自备教材。 (三)现场问答内容,不指定题目,由考官针对授课内容,或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等,随机提问。 五、测试程序 测试均以口头形式进行,不得宣读或背诵书面材料,无需制作课件,考场不设任何道具或器材。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回执(受理凭证)进入候考室签到,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二)根据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指引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测试; (三)经评委提示后,参加测试人员首先进行试讲; (四)试讲完毕后,进行现场问答,由评委提问,参加测试人员回答,必要时评委可以追问; (五)测试结束后,参加测试人员立即退场,不得在现场及附近逗留。 六、测试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10〕814号),考生需缴纳测试费用240元。 (二)请还没有缴费的考生尽快到龙岗区教育局人事科205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缴款通知书》的提示办理缴款手续,并将《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二联在测试当天交现场工作人员。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如对公布的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署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迟到30分钟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参加测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备考室,进入考场时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四)不准冒名顶替、请人替考,有上述行为者取消认定教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到达测试现场后,不再安排备考时间。考生要提前做好备课工作,测试结束后当场交一份教案给考官(教案统一用A4打印纸书写); (六)考生在测试前要缴交测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测试; (七)由于参加测试的人多,上午不一定能测完,请考生自备干粮、午饭;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请登录龙岗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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