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阳江市阳东区举行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
内容 | 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部署,今年阳东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04月15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已办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并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在校期间教学计划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测试时间 04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2:30(考生要在上午7:30前到达考场) 三、测试地点 阳江市阳东区实验学校(阳东区东城镇永安中路13号)。 四、测试方式及内容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说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见附件)。 (二)使用现行初中八年级(下册)、小学五年级(下册)、幼儿园大班语言(下册)相应学科教材,测试人员自备教材进行说课(课题题目由测试机构抽定)。 五、缴费、领取准考证及有关要求 (一)参加测试人员于04月10至11日(上午8:30—12:00)凭身份证到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并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如有错漏,请即时更正,一经认定不得更改。办理现场确认未通过的申请人不能参加测试。 (二)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收费标准280/人/次,由于今年是“国考”过渡年,测试认定费按粤阶函〔2016〕814号文件规定的240元收取,因收费系统已升级的原因,参加测试人员,先到农村商业银行缴费后再退40元现金。可以委托他人代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三)参加测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当天上午7:30分到达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参加测试人员可携带教材及考场提供的稿纸到备考室备课,除相关教材及必要的书写工具外,其他书籍、资料等一律不准带入,备课时间为15分钟。 (五)测试时间分别为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合计15分钟。 (六)参加测试人员测试结束,在候分室领取测试成绩单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准在考点无故逗留。 (七)测试期间所有人员封闭管理,参加测试人员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统一保管。测试开始后,凡接打电话的均按违反测试纪律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八)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人事股:6616795,计财股:6621129。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 附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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