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麻城市教育局2017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内容 | 根据湖北省教师处《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麻城市教育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本市教育系统内的在职教师;户籍在麻城市的社会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甲等;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乙等。 3、合格证要求: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是2011年以后入学的毕业生,申请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应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才能申请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 10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 24:00(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26日—10月18日(有效工作日上班时间),麻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市政府对面)。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明一份(证明直接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须有毕业证书编号,否则无效。) ③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证明一份。(证明在http://www.ntce.cn/查询打印) 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直接从网上下载后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或村委会鉴定并盖章。 ⑦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请到麻城市人民医院(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⑧另交两张1寸登记照片,照片背后写好姓名。 请申请人按时携带以上资料到麻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含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含合格证明)、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顺序整理好。 领取证书。暂定12月初,具体时间在麻城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普通话发证单位一律按《普通话证上的公章填写》如:“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简历要填写到当前,结束时间必须填“至今”。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一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麻城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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