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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省厅通知,自2014年6月26日起,发放2013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南昌考点参加考试,初级考试成绩合格、中级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4年6月26日起(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三、办理地点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章江路37号,滕王阁派出所对面)。联系电话:0791-86772767。 四、所需材料 (一)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未年检登记的需携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学历证书原件; 3、一寸和二寸同底照片各1张; 4、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已通过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和二寸同底照片各1张。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