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2015年度报送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通知 |
内容 |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滇中产业新区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计划的安排,现将我省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15﹞2号)的要求执行。查询网址:www.ynf.gov.cn(通知公告栏)。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和电子版《申报高级会计师花名册》。 (一)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2份(纸型A4,双面,手写、打印均可); (二)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先由原单位审验并加盖单位公章,再提交相关原件审验)。 证明材料1份。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论文(2篇及以上,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其他反应个人业绩及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对象 (一)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加2014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申报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到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表格均可在网站www.ynf.gov.cn(下载中心.会计类)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洁、周龙 联系电话:0871-63637375、63615309(传真) 地址: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昆明市圆通街26号) 云南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5年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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