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平市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 ||||||||||||||||||||||||||||||||||||||||||||||||||||||||
内容 |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现就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5月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五、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点选择: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即在延市直单位、省和中央驻延单位、驻延部队请选择“南平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审核缴费,其他县(市、区)可选择相关报名点。没有工作单位或未填写工作单位的人员,按考生户籍所在地选择报名点。 现场审核考生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至2014年度)及复印件。 2. 报名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没有工作单位或未填写工作单位的人员的需提交报名信息表一份,但选择的报名点须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一致。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1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1月26日至11月29日到报考人员所在设区市、县(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南平市直报名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审核地点:南平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由于各县(市、区)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报名公告。 各报名点联系方式如下:
六、教材征订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初级考生可在2015年11月10-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u.com/webBooK)进行征订。 七、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注意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在网上缴交考试费,特别提醒考生应在考试报名审核点公布的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9日)前及时缴交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将视为报名未成功,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考生在报名时,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手机号,且在考试成绩出来到证书发放完成期间保持电话通畅,以免造成考试通过证书发放时联系不到本人。 南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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