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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报名时所选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二、办证时间、地点 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 2017年3月27日- 4月7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应考个人:报名时所选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主管部门:市南区贵州路69号四楼服务大厅415室 咨询电话:82658002 三、办证所需材料 (一)《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二)应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四)《2016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此表由主管单位填写); (五)主管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证书编号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 (二)单位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档案存放地)盖章,领取证书时需完整加盖两个公章。 (三)各主管单位请根据要求填写汇总表,同时还需提供电子版数据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试中心邮箱:qdrskszx@163.com。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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