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中心报名点各考生: 2010年度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三批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于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参考的考生(其他报名点报名的考生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二、办理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19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 三、办理地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三号附一号百业兴大厦21楼2113室 四、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缺项,A4纸打印,可复印。填写方式见附件二) 2、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张彩照同一底版,1寸彩照张贴登记表上,2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用于办理证书) 3、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如有遗失,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打印成绩证明) 4、人事代理证原件。 附表二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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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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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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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
片 |
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例:大专 2009.7 |
所学专业 |
例:护理学 |
(同底1寸彩照)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例:1年 |
准考证号 |
照成绩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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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格) |
号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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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例:2009.7 |
档案号 |
照成绩单上号码填写 |
(执业资格) |
工作单位 |
例:XXX医院 (按实际情况填写)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护士 |
取得时间 |
(护士不填此项) |
不填此项) |
报考专业 |
(见成绩单) |
级别 |
(见成绩单) |
类别 |
卫生 |
取得资格名称 |
例:护士 |
取得时间 |
2010.5 |
证书号码 |
(不填)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例: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按实际情况填写) |
考试管理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
机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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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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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市职改办 |
该同志具备资格。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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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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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 |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
3. 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 | 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来源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 最近更新:8月9号。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doc”的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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