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全国卫生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的考试合格人员,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携带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一张二寸照片(照片正面注姓名)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
 2、各县(市)、区的考试合格人员,需将准考证、身份证和一张二寸照片(照片正面注姓名)交到当地人社局复核无误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
 3、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4、发证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1335号(劳动大厦)305室
 联系电话:0454-8223975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