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产前检查评估内容: 整个妊娠过程,划分为孕早期、中期、晚期3部分。至妊娠12周末为妊娠早期,在此期易有流产发生,怀孕妇女应注意避免接触致畸物质;妊娠中期孕妇应注意加强营养,定期产科检查;妊娠晚期时,易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等情况。 妊娠初诊在早孕第12周进行,初诊内容包括: (1)确定是否妊娠,建立产科病历和围产保健手册(或保健卡)。 (2)采集病史,目的是筛查出高危妊娠及胎儿质量。 (一)产科初诊 (二)产科复诊 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孕期合并症,随时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和安危,拟订监护计划,确定分娩处理,进行孕期健康教育,应定期复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