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内江市卫生局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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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考试安排。
四、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考试缴费50元/人/科;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考试缴费70元/人/科。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咨询电话 市中区卫生局8361106;东兴区卫生局5011067;资中县卫生局5524576;威远县卫生局8103498;隆昌县卫生局3900552;经开区社事局2201722;内江医科学校8323711;内江市卫生局2210016。 七、说明 此次报名不含护士资格考试,其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47号) 内江市卫生局 201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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