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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实习证明原件。 非应届毕业生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现场审核确认。 2、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考务系统导出并打印装订成册的考生名单(加盖学校、考点公章); (4)有教育部门印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考点公章); (5)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6)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加盖学校公章); 其中考生名单、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毕业证明三者顺序必须相对应。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将考生的报名材料收集齐全后统一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注:经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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