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 |||||||||||||||||||||||||||||||||||||||
内容 |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聘硕士研究生情况表
全部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3月15 日在保山人事人才网、保山人才市场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25日昆明医学院,3月27日大理医学院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学生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杨朝丽 邮箱:bsyzzzhrsch@163.com 联系电话:0875—2194506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对本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试题由主考官随机抽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答辩交谈)进行,实行量化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四、确定拟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岗位从高到低的分数依次确定拟招聘对象,由保山市人事局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协议书》。 五、有关待遇 医药类聘用者除享受国家规定新分配硕士研究生待遇执行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住房:提供位于市区交通便利的单独适宜住房,免费住宿三年(水电费自理)。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人民币(税前)。 六、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直系血缘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婚姻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试相关信息;不谈论设计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对在面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面试,面试迟到30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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